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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电加价!河南110家钢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达标

时间:2022-01-12 15:27来源:

7月1日,河南省发改委发布《关于对未完成超低排放钢铁水泥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的通知》。

根据通知,河南省发改委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,对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等83家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均不达标的企业,用电加价0.03元/千瓦时(含税,下同)、用水加价0.08元/立方米;对郑州宇翔特种水泥厂等27家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仅一项达标的企业,用电加价0.01元/千瓦时、用水加价0.05元/立方米。

执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、水价加价的企业,在2021年7月1日后完成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改造并按程序经监测确认后,由河南省厅提供名单、省发展改革委通知省电力公司和相关市县发展改革部门,自通知的次月起停止执行用电用水加价。

具体加价企业名单、加价标准如下:



 

(责任编辑:互联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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